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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马路低头玩手机,多地立法处罚

5月26日,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《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<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>的决定》。为纠正斑马线“低头族”现象,除宁波外,浙江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。如2019年开始实施的《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规定,禁止“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、嬉戏等”,违反者处警告或10元罚款。

据央广网3月5日报道,近日,《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(草案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,最受关注的,是对行人的通行要求:行人不得在斑马线上坐卧、停留、嬉闹或浏览手持电子设备,违反相关规定,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,将被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。

事实上,禁止过马路“低头玩手机”,甚至禁止走路“低头玩手机”,一些地方已有先例。比如去年11月,河南就已经立法禁止行人“低头玩手机”过马路,违者最高可罚200元。